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签免责协议就能万事大吉?
学员坠马致十级伤残 法院判公司赔七成
近年来,马术、滑雪、攀岩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项目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但是,一旦发生意外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因马术训练坠马引发的责任纠纷案,判决马术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学员自担30%责任。
小王与成都某马术公司签订《会员协议》,购买10节马术课程,并签署了《安全须知》《责任免除申明书》等文件。一个月后,小王在第6节课上进行绕场骑行时,马匹突然受惊,导致其坠马受伤,诊断为T12椎体压缩性骨折、骶5椎体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小王称,马术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但马术公司认为,公司已尽到风险告知义务,事故属于“意外事件”,小王作为成年人自愿参与高风险运动,应自担风险。
虽然小王与马术公司签署了《安全须知》《责任免除申明书》等文件,但是发生该情况后,马术公司能够不承担赔偿义务吗?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术运动本身具有较高风险,但经营者不能因签署免责声明而免除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马术公司作为专业机构,应对学员的骑行能力、马匹状态、场地安全等进行充分评估与管控。
该案中,虽然小王已具备一定骑行能力,但在其仅学习6节课的情况下,教练对马匹受惊的风险预估不足,未能及时防范事故,存在一定过错。另一方面,小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马术运动的风险仍自愿参与,且在事发时已具备一定独立骑行能力,其对自身安全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法院酌定马术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小王自担30%责任。经核定各项损失后,判决马术公司赔偿小王10万余元。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不因参与者签署‘免责声明’而免除,特别是在高风险体育项目中,经营者应提供安全的环境、合格的设备、专业的指导,并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教学方案,最大限度防范风险。”办案法官提醒道,参与者也应增强风险意识,量力而行,对自身安全负责。
若广大市民参与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活动时,要选择正规机构,确认经营者具备相应资质与安全保障条件;遵守安全指引,认真阅读并遵守安全须知,佩戴防护装备;量力而行,根据自身能力选择适合的项目与强度;如发生事故,及时保留现场证据、医疗记录等,依法维权。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张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