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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友联众”)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一)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友”)、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光电力”)、明光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光三友”)、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县择明”)、三友电器(北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美三友”)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1,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期限以公司或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须提供的担保条件

1、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电力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友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关联担保:公司股东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3,500万元。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电力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友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信息

1、被担保人名称: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安徽省明光市工业园区五一路以东、灵迹大道以南

(2)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8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磁性材料生产;软磁复合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家用电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明光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明光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

(1)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工业园区中

(2)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5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明光三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

(1)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石村何仙8号(一照多址)

(2)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6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龙庄路887号)

(6)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宁波甬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1)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北环东路以北、中央大街以东

(2)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3)注册资本:2222.2222万元

(4)成立日期:2009年3月25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构成: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青县择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被担保主体,青县择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6,385.3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0.8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三、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3,500万元。

(一)关联方介绍

宋朝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三友联众26.27%股份,通过宁波市昊与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艾力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友联众1.99%股份;傅天年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三友联众12.10%股份,通过宁波市昊与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三友联众0.72%股份。上述2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能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53,500万元人民币的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联担保影响

关联方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截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接受相关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929.4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无需支付费用。

(四)应履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7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1,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决议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电力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友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青县择明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同意关联方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3,500万元。具体担保条款以担保人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前述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1,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2、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关联方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明光电力、明光三友、宁波甬友、青县择明、北美三友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在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皆为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系配合各主体日常经营的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3)关联方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会议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银。

3、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场内或场外。场内为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 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2026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2、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使用交易期货期权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银。

(3)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场内或场外。场内为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期货期权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

3、公司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供应链管理部及财务部负责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可行性分析

1、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组织建立的公司期货期权管理小组,作为从事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2、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撑本年度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

3、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运营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期权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业务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1,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决议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前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联方宋朝阳先生、傅天年先生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3,500万元。具体担保条款以各担保人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前述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宋朝阳、傅天年回避该项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开展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业务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5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

1、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2月25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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