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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再盛 莫偏依法纳税正轨

  • □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余姝满

      1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今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共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

      从近年查处的案例看,一些网络主播、明星艺人在高人气、高流量、高收入中逐渐迷失,走上偷税逃税的歪路。这不,最近网络车评人陈震就“翻车”了,还有今年3月网络大V司马南偷税事件也引发舆论谴责,这些典型例子,共同牵出一个普遍性问题——新业态为税收征管带来新挑战。新业态飞速发展,网络从业者的收入来源多元化、碎片化,以及支付方式电子化、业务边界模糊化,等等,这些都让传统税收监管难以应对、陷入盲区,无疑给了偷税逃税等行为悄然滋生、野蛮生长的可乘之机。

      一些明星网红收入极高,社会影响力也很大,本应更注重自身的社会责任,发挥积极示范作用。但现实中,不少人却因追逐更多利益或行为失范,反而带来了负面影响。名人光环愈发锃亮、财富累积愈发快速,不仅冲昏头脑,还催生出更加隐秘复杂的偷逃税侥幸心理。有些明星网红奉行“富贵险中求”,绞尽脑汁、变着手段偷逃税。比如,虚假申报“钻空子”、收入性质“偷梁换柱”、借注销玩“金蝉脱壳”、拆分收入行隐匿之实……有的甚至在被税务部门约谈之后,仍心存侥幸,继续顶风作案。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有些网络主播的偷逃税已经从个体化发展到产业链化,一些MCN机构与财税中介联合,形成偷逃税全链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公平。

      管你流量多不多、大V不大V,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绝无法外之地、法外之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偷逃税直接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从而影响政府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投入,进而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新业态创新向前,依法纳税是必须的。如此,流量变现才有意义,行业发展才有未来。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如今,税收大数据监管早已不是大海捞针,而是精准穿透。在云端,销售额、收款记录、物流信息等全在监管范围内,大数据让“小聪明”一查一个准。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升,通过“刷单”来虚增业绩和流量等“内卷”行为开始减少,平台经济秩序规范程度有了明显提升。税收监管之网越织越密,从明星到网红,任何试图投机取巧、钻监管漏洞的偷逃税行为,都难逃这张无形大网的精准识别、精准捕获。

      富贵在依法中求、在诚信中求,才是长久之道。明星网红流量越大,意味着社会关注度越高,这其中有大众的信任、商业的青睐,一旦行为越界,不仅仅是名声与口碑的坍塌,更是消耗社会信任成本,容易引发连锁负面效应。流量不是特权,依法纳税人人有责,不管谁踩了红线,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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