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江西鑫隆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属地海事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结果及相关依据,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管控、压实航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常规监管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企业进一步完善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值守管理制度,补齐日常运营中的安全管理短板。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江西鑫隆供应链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L402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9201005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黄石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涉事主体江西鑫隆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6*******L402,其触发本次处罚的违法情形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对应2026版海事违法案由分类标准。黄石海事局依据海事罚字[2026]12092010056-1-1号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置,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整个处罚流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要求,程序合规、裁量有据,既体现了海事监管的严肃性,也为内河航运全行业划出了船舶停泊安全管理的明确红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西鑫隆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班永超,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流泗镇永和村。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班永超 | 95% | 95 | 2029-09-27 | 2023-02-23 |
| 2 | 沈绪东 | 5% | 5 | 2029-09-27 | 2023-02-23 |
综合点评
本次江西鑫隆供应链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黄石海事局处以千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轻微合规警示。该处罚督促公司补齐船舶停泊安全管理短板,强化一线人员值守规范,规避后续因人员缺位引发的航行安全隐患,对其完善航运全流程合规体系、筑牢运营安全底线具备明确的提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