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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因违法分包承装电力设施业务被罚21.03万元,成立32年来累计行政处罚1次

9月10日消息,据国家能源局通报,湖南能源监管办针对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84万元、罚款0.19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一监管举措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对电力设施业务合规运营的严格约束态度。

信息类别 具体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1842934680
企业名称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监能罚字〔2026〕28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0.84万元(贰拾万捌仟肆佰元整);罚款人民币0.19万元(壹仟玖佰元整)
失信行为事项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失信行为处罚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有相关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处罚执行情况 正常执行
处罚机关 湖南能源监管办
处罚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除处罚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唐名锋,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参保人数507人,注册资本410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4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山路52号高新电业办公楼4-7层,注册地址为500-999人。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 认缴出资日期 首次持股日期
1 湖南朗晟电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4100万元人民币 1992-12-31 -

本次湖南能源监管办对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是电力监管部门聚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合规赛道、强化市场秩序管控的明确监管信号。针对违法分包涉电力设施业务的罚没处置,既对涉事主体的违规经营行为形成精准纠治,也以罚没合计超21万元的处置力度,向全行业划定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发包承接环节的刚性合规红线。在能源领域电力建设市场监管持续趋严的背景下,本次处罚进一步压实了相关市场主体的合规运营责任,对防范电力工程质量与安全风险、规范电力设施服务全链条秩序具备典型警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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