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华闻(维权))发布《公司章程》修订前后条文对照表公告,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调整,核心调整涉及注册资本变更、党组织架构完善、经营决策权限划分、合规治理规则细化等多个维度,进一步适配公司重整后的运营实际,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本次修订最核心的基础变更来自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根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公司以原有总股本19.97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总股本增至43.94亿股,对应注册资本从原19.97亿元调整为43.94亿元,全部为普通股。
除注册资本变动外,本次修订还对公司治理体系进行了多处优化,新增多项合规条款,重点调整内容可通过核心修订对照表直观呈现:
| 修订要点类别 | 修订前核心内容 | 修订后核心内容 |
|---|---|---|
| 党组织架构 | 仅原则性提及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未明确具体权责 | 单独设立“公司党委”章节,明确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明确党委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研究讨论程序,细化党委在贯彻战略方向、把控重大经营事项等方面的权责边界 |
| 交易审议权限 | 未明确分层交易审议标准,董事会决策权限分散 | 新增股东会审议交易的量化标准,明确达到总资产50%以上、净资产50%以上等七类指标的交易需逐层经经理层、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同时新增经理层集体决策的权限清单,覆盖14类日常经营交易事项,明确不同层级的决策阈值,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
| 控股股东行为约束 | 仅原则性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义务 | 新增条款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规定;指示董事、高管从事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行为的,需与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强化对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约束 |
|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 仅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披露媒体 | 新增《上海证券报》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符合监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 |
| 利润分配政策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 调整为剩余股利政策,适配公司重整后阶段性经营安排,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运营需求 |
本次章程修订对原有条款序号进行了系统性顺延调整,同时删除了原章程中与现行监管规则、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不匹配的冗余条款,进一步完善了董事离职追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内部审计机制等配套治理规则,整套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履行后续法定审议程序后正式生效,为公司后续规范运营提供清晰的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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