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淮滨县鑫裕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武汉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7日正式生效。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淮滨县鑫裕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9406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8206011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武汉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淮滨县鑫裕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其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82060116-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1*******9406,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与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7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武汉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内河航运相关企业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保障内河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淮滨县鑫裕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4月6日,法定代表人闫志刚,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城楚乡路原化肥厂院内。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闫志刚 | 40% | 80 | 2011-03-24 | - |
| 2 | 杨怀 | 30% | 60 | 2011-03-24 | - |
| 3 | 万金保 | 30% | 60 | 2011-03-24 | - |
综合点评
本次武汉海事局对淮滨县鑫裕船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15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行违规的常规行政处罚,涉及未按规定航路航行的轻微违法情形。该处罚警示公司需严格落实内河航行规则,及时梳理航行操作合规流程,避免同类违规再次发生,维护自身航运业务的合规信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