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陶玉虎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行政执法公开相关规定发布,所有处罚流程均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陶玉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02*******7636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427-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陶玉虎,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427-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02*******7636,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相关航运主体及从业人员,严格落实船舶配员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从人员配置层面筑牢海上航行安全防线。
综合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针对船舶配员不合规作出的500元小额处罚,属于海事领域常规监管举措,涉事主体可依据法定条款合规完成整改缴纳罚款。该事件未涉及重大生产安全责任风险,对涉事主体后续正常开展海事相关经营活动无明显负面影响,也为同类航运相关主体落实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提供了合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