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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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记者 彭韵佳)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工作、地域变动频繁的特点,将从参保、缴费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参加职工医保。这是记者9月4日从国新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持续推动超大城市全面取消就业地、常住地参保户籍限制,鼓励地方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按规定缴费并享受待遇。”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说,同时探索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当地职工医保年限,折算比例与当地筹资水平相适应。
考虑外出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可能每年阶段性参加职工医保,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允许按月累计,零散的缴费时间都可计入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不足的按统筹地区规定缴足年限。
在缴费方面,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实行月缴,探索按季度、半年、全年预缴的灵活缴费模式,推动平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采取适宜缴费方式。黄华波说,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参考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合理确定缴费基数。
同时,还将畅通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渠道,推行“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集成服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设立医保服务站点,提供参保咨询、缴费指导等服务,推动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支持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共享账户资金,便利就医购药、居民参保缴费等应用场景。
黄华波介绍,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规模持续增大,2025年全国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6982.18万人,同比增长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