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维权)9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6)京仲案字第07975号仲裁案受理通知》,其与张婷、共青城锦东白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申请已获正式受理,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公司作为仲裁申请人,提出的涉案分红款诉求合计约2400.54万元。
本次仲裁源于双方2018年签署的系列股权转让相关协议。最初双方约定ST东时以9000万元受让目标公司高安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60%股权,后续通过补充协议调整为受让20%股权,对应总转让价款2825万元。补充协议同时约定,2018年度起目标公司向股东分红时,转让方取得可供分配利润的80%,ST东时取得20%,且保证ST东时每年获得的分红金额不低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10%,不足部分由两名被申请人负责补足。
协议履行过程中,目标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ST东时登记持股20%,两名被申请人分别持股49.3547%、30.6453%。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ST东时应分得利润282.5万元,但实际仅收到141.96万元,差额部分未得到补足。后续因目标公司经营未达预期触发股权回购条款,ST东时曾于2021年就回购事宜提起仲裁并获得北京仲裁委员会支持,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回购义务,ST东时仍为目标公司股东。因被申请人长期未按协议约定足额兑现分红,ST东时正式提起本次仲裁。
本次ST东时的仲裁请求主要包含两项内容:一是要求两名被申请人共同支付2018年至今的目标公司分红款合计24005429.70元;二是要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次案件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用。
本次仲裁相关核心信息整理如下:
| 项目 | 详情 |
|---|---|
| 仲裁申请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ST东时) |
| 仲裁被申请人 | 张婷、共青城锦东白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理机构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案件阶段 | 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 涉案核心金额 | 24005429.70元 |
| 案由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
ST东时方面表示,本次仲裁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将以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告同步提示,目前公司预重整程序尚在推进,能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后续依法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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