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5月起组织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重点纠治妨碍企业公平准入自主经营等4类典型问题。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共7起专项行动案件,聚焦纠治妨碍企业公平准入卡点堵点,涉及医药卫生、能源、殡葬、垃圾清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多个领域。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违规设定歧视性准入条件,构筑区域壁垒。
有的行政机关在招标采购、遴选等过程中,将本地注册、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等作为前置条件,设置隐性门槛,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相关经营活动;有的异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擅自制定有利于本地特定经营者的有关产品鼓励应用目录,排斥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相关市场竞争,挤占外地经营者原有市场份额。
二是限定交易对象或者与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导致特定经营者独家经营。
有的行政机关通过制定政策文件,限定企业只能与本地特定经营者合作,强制购买使用其产品服务;有的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约定不再批准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固化市场格局,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三是不予落实政策调整要求,拖延审批阻碍市场进入。
个别行政机关在上级政策调整后,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新的经营主体准入申请,妨碍企业平等进入市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增加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经营主体获得感。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相关行政机关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废除和修改问题政策文件,主动整改到位,恢复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入推进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