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立军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违法情形、处罚裁量标准及对应法律依据,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管控、落实航行规则刚性约束的公开执法公示内容。
本次针对该起水上航行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将对相关水上航行从业者形成警示作用,引导各类航行主体严格遵守内河通航管理相关规定,规避违规航行带来的通航安全隐患。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被处罚人) | 李立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1*******1618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3030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李立军,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1*******1618,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3030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的作出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立军成立日期2024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李立军,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邢台市隆尧县山口镇北潘庄村189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张家港海事局对李立军未按规定航路航行作出千元罚款公示,是内河海事合规监管的常规落地举措,既明确了内河航行规则的执行边界,也为相关航运从业者敲响合规警钟,督促相关主体强化航行规范意识,规避同类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