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两项关于数据的大动作接连落地:浙江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揭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两省一市数据局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会数据跨域共用操作指引(试行)》。两件事,看似分处不同层面,实则正在把长三角数据流通的“断头路”一段段接上。
浙江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20亿元,是由杭钢集团全资持股的省属二级企业,揭牌前5天刚刚完成工商注册。为何如此急迫?答案藏在定位里:这是浙江省委省政府立足创新浙江建设、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的重大战略部署。
示范区则在“如何跨”的操作层面给出指引。《操作指引》明确了社会数据“谁来引、怎么引、如何用”三个核心问题,确立“各自推进,贯通共用”“合法合规,充分授权”“数据安全、可靠可控”三条基本原则。截至目前,示范区智慧大脑已累计申请两区一县共享数据资源336项,为示范区规划建设、生态治理、公共服务等工作提供了支撑。
长三角在数据领域的“系统集成”已有基础。2024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数据管理部门就共同宣布,建立长三角数据专题合作机制,明确加快推进长三角在数据领域的一体化。据报道,目前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累计交换数据超181亿条,三省一市已协同制定电子证照共享、公共数据分类等5项区域地方标准。
从省属国企的揭牌到跨域规则的出台,从公共数据的共享到社会数据的共用,长三角正在把数据这条“看不见的纽带”越织越密。
本报记者 黄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