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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守海因船舶涉污作业记录不实被九江海事局罚款1800元 海事部门严管船舶污染作业记录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常守海因船舶开展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时,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相关作业信息,被九江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水污染防治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作业资质核验、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常守海
违法案由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02010110-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03*******9650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9
作出处罚机关九江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明确,涉事主体常守海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3*******9650,其违法行为属于船舶涉污染物排放作业环节的记录违规情形,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10110-1-1,最终被处以1800元人民币的罚款。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该公示也进一步明确了海事领域涉污染作业记录违规行为的执法标准,为辖区内船舶作业主体规范自身操作流程提供了清晰的警示参照。


天眼查数据显示,常守海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常守海,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泊头市枣市街。


事件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对自然人常守海作出的1800元罚款,是针对船舶涉污作业未如实记录的合规警示,严格契合《水污染防治法》相关监管要求。该处罚虽涉及个体主体,也为航运相关经营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从业者规范涉污作业台账管理,规避同类违法风险,助力航运领域水污染防治合规体系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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