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彭锦全因涉及船长履职相关的海事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明确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海事领域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对涉事人员后续的船员履职资质核验、船舶任职备案等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彭锦全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0005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5*******001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处罚公示的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涉事主体彭锦全作为涉事船长,因违反船舶开航前安全管控的法定职责被追责,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00053-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5*******0016,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的规范要求,也为辖区内其他船长落实船舶安全主体责任起到了警示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彭锦全成立日期1999年4月30日,法定代表人彭锦全,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附城新华路44号。
事件点评
本次海事部门针对涉事船长的合规处罚,明确指向船舶开航前适航、适任及配员值班环节的履职疏漏,虽仅为1500元的个人小额罚款,却为相关航运经营主体敲响安全合规警钟,督促企业强化船员安全履职培训,从源头规避航行安全隐患,保障航运运营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