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日报)
转自:辽宁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佟利德报道 日前,辽宁海事局发布《营口港港区船舶定线制》,将于9月18日实施,有效期5年。营口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在港口水域全面实施船舶定线制的城市,通过将商渔船从港口根源进行“空间分流”,为破解港区复杂水域水上交通管理难题提供了可推广的新范式。
营口港港区船舶定线制由老铁山水道至渤海北部船舶定线制起,向港内水域延伸,严格遵循并延续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设置标准和命名原则,科学运用分道通航制、双向航路、推荐航线、警戒区、连接处等定线措施,连接鲅鱼圈、仙人岛、鞍钢等港内主要港区。
该定线制构建起“4+1+1”营口港港区通航路网。“4”是指4处分道通航制,其中第1分道通航制主要服务于仙人岛港区超大型重载危化品船舶通航,第2、3、4分道通航制保障运输矿、集、散等大宗货物运输主流船型进出港安全。“1”指1条双向航路和1条推荐航线,双向航路将安全引导鲅鱼圈港区船舶高效安全往来,进一步释放港口西部水域通航潜能,推荐航线通过疏导鲅鱼圈港区出港船舶交通流,减轻主干通道通航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