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庆华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广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通航秩序监管、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进一步规范国内航行船舶的进出港操作流程。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庆华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4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08*******481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张庆华,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4034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8*******4815,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庆华成立日期2008年1月21日,法定代表人张庆华,所属行业为土地管理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县城莲花街道建设路。
综合点评
本次广州海事局对个人张庆华作出的4400元罚款,属于针对自然人的单独处罚,未涉及关联经营主体。该处罚严格依照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作出,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需严格落实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的法定报告义务,避免因合规疏漏产生不必要的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