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609,证券简称:山大电力)正式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近6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合计987.44万元。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该事项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据了解,山大电力此前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本次发行共发行40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4.66元,募集资金总额达59695.52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6850.5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844.99万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18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验,公司后续按规定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联合保荐机构与托管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山大电力本次IPO对应的募投项目整体规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
| 1 | 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 | 19622.25 | 13500.00 |
| 2 | 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 | 20012.39 | 18000.00 |
| 3 | 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项目 | 5644.53 | 4000.00 |
| 4 | 山大电力分布式发电源网荷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提升项目 | 5506.77 | 55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000.00 | 9000.00 |
| 合计 | 59785.94 | 50000.00 |
对于本次置换操作的背景,山大电力方面解释,该安排完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相关要求。在募投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存在多类难以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支付的场景:一是人员薪酬发放需通过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办理,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将出现多账户发薪的不合规情况;二是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需通过银行代扣渠道缴纳,专户直接操作存在现实障碍;三是设备、原材料等小额采购采用集中统一结算模式,单笔付款往往同时覆盖募投与非募投项目,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归集核算置换可大幅提升运营效率;此外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先行支付也可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财务成本。
这并非山大电力首次开展同类置换操作,公司此前已在2025年12月、2026年4月两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其中2026年4月完成的置换涉及金额达1352.79万元。本次置换完成后,相关资金将全部视同募投项目合规使用资金,所有置换操作均严格限定在自有资金支付完成后的6个月内执行完毕。
根据公司披露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后续财务部门将按月编制待置换的募投项目支出汇总表,经财务负责人复核、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建立专项台账逐笔记录资金划转全流程信息,所有付款凭证等资料均将归档留存,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荐机构也将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置换全流程进行持续监督。
山大电力表示,本次置换安排完全基于相关监管规则要求与项目推进实际需求,可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不会对募投项目正常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目前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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