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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迅股份完成上市后工商变更 注册资本增至8000万元并修订公司章程

【厦门,2025年12月29日】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807,证券简称:优迅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此次调整是公司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重要规范化举措,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告,优迅股份于2025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万股增至8000万股,注册资本相应由6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公司类型也将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为适应上市后公司治理要求,优迅股份对《公司章程》进行了针对性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类型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25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修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修改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是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
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施行,修改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施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修改

公告显示,《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调整,重点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相关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章程自动废止。

优迅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会授权下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工商变更及章程修订是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化的必要程序,有助于优迅股份建立更加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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