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48,证券简称:锡华科技)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求先行以多种方式垫付资金,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涉及募集资金总额达92,576.57万元。
公告显示,锡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92,576.57万元。由于实际募资净额低于原计划,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 1 | 风电核心装备研发中心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 144,840.50 | 144,840.50 | 90,076.57 |
| 2 | 风力发电机主齿轮箱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 4,943.76 | 4,943.76 | 2,500.00 |
| 合计 | 149,784.26 | 149,784.26 | 92,576.57 |
公司表示,采用多种支付方式主要基于四方面原因:一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员工资奖金支付账户的规定;二是便于社保费用、税费及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缴纳;三是应对境外采购业务中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四是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根据操作流程,公司将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按审批程序审核后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支付,并建立明细台账定期统计未置换款项,按程序审批后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一般账户。置换工作需在先行支付后的六个月内完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此举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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