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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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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网附件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8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经审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三、上网附件

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9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需要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0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莱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金融机构违约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海外子公司新西兰新莱特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特”)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同意新莱特为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以日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远期外汇合约、利率互换合约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业务的目的

新莱特主营业务为工业奶粉、婴儿奶粉、奶酪、液态奶等乳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新莱特主要销售收入为外币销售,同时存在部分原料的进口采购,交易币种涉及美元、澳元、欧元和人民币。新莱特的本位币新西兰元,对世界主要货币的汇率波动幅度较大,存在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新莱特通过签订使用外汇远期合约方式,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时,新莱特存在银行债务,存在利率波动风险。新莱特通过购买利率互换合约的方式,防范利率波动风险。

(二)开展方式

新莱特只与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外汇远期合约、利率互换合约。

(三)投资金额

根据新莱特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6全年外汇远期合约峰值为15亿新西兰元,利率互换合约峰值为1亿新西兰元。上述额度,不会占用贷款授信额度,也不会产生保证金,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投资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新莱特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四)投资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新莱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新莱特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公司的募集资金。

二、 审议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业务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5年11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委员3人,实际参加表决委员3人。经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新莱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1月2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经审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新莱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新莱特开展的外汇远期合约、利率互换合约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当国际及新西兰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新莱特套期保值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损失。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金融机构等违约风险: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新莱特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利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保障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公司已制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套期保值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及乳制品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业务。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各协作部门责任、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交易对手及品种的选择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间范围内,新莱特只与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控制日常操作

新莱特制定严格的外汇和利率风险管理政策,并定期审查该政策的有效性。在日常业务中,新莱特资金部每天跟踪主要交易货币的整体外汇和利率风险敞口规模和状况,管理层每月与责任人开展月度业务回顾会议。新莱特遵循外汇和利率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以购买远期外汇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的方式对风险敞口进行对冲。新莱特已建立双周报、月报、董事会报告的定期沟通体系。基于合规性、风险性及业绩状况对相关活动及风险进行全面和定期沟通,以确保高标准的治理和控制。

4、严格遵守交易程序

新莱特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管理体系,加强对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新莱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均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旨在防范汇率、利率风险。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1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对关联方无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1月27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一致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1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委员3人,实际参加表决委员3人。经审议,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委员陆琦锴先生回避表决,一致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5年11月2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经审议,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琦锴先生回避表决,一致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通报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根据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预计本公司2025年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1-10月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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