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药)
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管理迎来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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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全面取消加成
近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9月15日起,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中药配方颗粒加成,按照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含破壁饮片、精制饮片、超微饮片、超微粉等)不得收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继续按原价格政策收费。政策有效期为5年。
虽然政策直接指向公立医疗机构,但当医院端中药配方颗粒的价格优势进一步增强,药店中药饮片、中成药及相关健康服务也将面临新的竞争环境。
湖南此次改革并不是一次孤立的价格调整。
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公立医疗机构除中药饮片外,其他药品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配方颗粒虽然按照中药饮片实施管理,但此次被明确纳入公立医疗机构零差率范围。
在实施零差率政策前,湖南还启动了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价格治理:
未集采品种,以有实际交易药品的最低挂网价格作为比价锚点;挂网价格超过锚点3倍的标记“黄标”;超过5倍的标记“红标”;超过10倍的暂停挂网;对实际采购价长期明显低于挂网价的品种,督促企业下调挂网价格。
这意味着,中药配方颗粒正在形成“采购端治理价格、医疗机构端取消加成”的双重约束机制。
02
政策不直接管药店,影响却不容低估
需要明确的是,此次零差率政策的执行对象是公立医疗机构,并不直接要求零售药店销售中药饮片或中成药时实行零差率。
但是,对药店而言,这项政策带来的间接影响可能更加值得重视。
首先,医院端价格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取消加成后,中药配方颗粒的药品价格直接与采购价格挂钩,加之颗粒剂具有携带方便、无需煎煮等特点,部分中医药消费需求可能更多留在医疗机构内部。
其次,消费者比价意识将进一步增强。当公立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价格下降,消费者可能把医院价格作为新的参照,对药店中药饮片、中成药及其他中医药产品的价格更加敏感。
面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价格优势增强,药店首先需要重新审视中药品类的价格体系。
从表面看,湖南此次调整只是取消了公立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加成;从行业趋势看,它再次释放出明确信号:药品价格将越来越透明,单纯依靠商品差价的经营模式正在承压。
对于药店来说,真正的破局方向不是与医院进行简单的价格战,而是围绕中药质量、专业调剂、便捷服务和长期健康管理,建立消费者愿意留下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