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船风电网)
9月11日,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鞍山市新增陆上风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竞配风电总规模50万千瓦,建设地区为台安县域内,项目划分为两个主体开发,依据评审排名分配容量:
评审第一名获得开发规模30万千瓦;评审第二名获得开发规模20万千瓦。具体区域划分待定标后由台安县政府组织中选企业进行分配。
根据公告,一个集团只能授权唯一投资主体参与申报。 仅接受企业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报。
(来源:龙船风电网)
9月11日,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鞍山市新增陆上风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竞配风电总规模50万千瓦,建设地区为台安县域内,项目划分为两个主体开发,依据评审排名分配容量:
评审第一名获得开发规模30万千瓦;评审第二名获得开发规模20万千瓦。具体区域划分待定标后由台安县政府组织中选企业进行分配。
根据公告,一个集团只能授权唯一投资主体参与申报。 仅接受企业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