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勿忘国耻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落实我市防空警报鸣放制度,市政府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佳木斯市各县(市)、区所辖防空警报器设置单位按照以下试鸣信号顺序依次鸣放。
一、试鸣信号
1.应急预警语音播报测试2遍;
2.3分钟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
3.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
4.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长音鸣响。
二、鸣放时间
202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10,鸣放防空警报信号时,全市一切工作、生活秩序照常。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