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法君# 【《民法君“典”案例》:公共区域乱堆杂物被清理,反要物业赔偿损失?】《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七十二集聚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公共区域乱堆杂物被清理,业主诉请物业公司赔偿损失1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业主)长期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私人物品,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经被告(物业公司)多次劝导及张贴清理通知后仍拒不整改,被告进行了清理,该行为属于维护公共安全的正当履职。被告将变卖杂物的200元及暂存的铁皮柜返还给原告,其当场签收,现又主张柜内物品全部灭失并要求高价赔偿,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策划:裴夏静|编剧:王存辉|后期制作: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