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100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判决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金额49581656.31元,执行费116981.66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及山西同德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同德民爆”)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2026)晋7191执1546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山西同德民爆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诉讼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6年4月8日开庭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026年5月,公司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6)晋7191民初911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后公司上诉于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6年8月,公司收到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执行人张烘、张云升、山西同德民爆有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晓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按照(2026)晋7191民初911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
执行标的:49581656.31元
执行费:116981.66元
收款人: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9558************761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通知书》【(2026)晋7191执1546号】。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99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3%;其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4,377,5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0.45%,占公司总股本的6.07%。
2、经公司核实,因公司未能如期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债务,浦发银行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先生作为上述借款的担保人及上述诉讼事项的被告之一,其持有的24,377,500股公司股份被浦发银行向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
3、上述案件系张云升先生所涉担保引起,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张云升先生的个人征信及公司日常经营、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先生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张云升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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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表所述的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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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公司正在与浦发银行积极沟通,妥善解决债务逾期事项。上述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