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
各位家长、广大网友:
近日,网络出现有关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高一某班家委会私自收取费用购置物资相关舆情。我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开展全面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网传事件为我校高一某班家委会,在未告知学校、未向班主任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建立家长微信群,由4名家长代表在群内私自收取费用200元/人,并用此费用采购蛋糕、鲜花、水杯、水果、零食。其中鲜花、水杯赠予班级任课教师,蛋糕、水果、零食,供班级学生集体食用。
事件核实后,学校立即督促该班家委会进行整改,现已完成对该班级全体家长的全额退款(200元/人),赠予任课教师的物品当天已全部退还。同时,学校已对该家委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重申教育收费相关纪律规定,严禁任何班级、家委会未经报备批准,私自收取费用、擅自使用资金购置礼品赠予教师,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家校共育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强化班级家委会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与纪律提醒,持续规范家校沟通机制,坚守教育公平底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自觉接受广大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衷心感谢各位家长、广大网友对学校工作的关心、监督与理解。
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