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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递丨注意!全省电动自行车车牌登记站点公布,请转发

9月15日,《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施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并取得号牌。

为方便电动自行车车主申请办理登记号牌,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现将太原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站点公布如下,请大家前往就近站点办理。

校   对:李   豪  史卫东

责   编:李晓翠  谢凌怡  韩佳美

审   核:牛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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