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镇江飞翔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依法对外公开,相关违法事实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法定程序,该处罚结果将直接纳入企业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参与相关航务作业的合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镇江飞翔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42XK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2019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镇江飞翔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其触发违法的事由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2019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42XK,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相关航务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作业全流程记录规范,强化内河水域污染防控主体责任,避免因作业记录不合规触发相关合规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镇江飞翔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葛龙,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6人,注册资本118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镇江市中南世纪城22栋506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葛龙 | 90% | 1069.2 | 2050-12-31 | - |
| 2 | 葛亚平 | 10% | 118.8 | 2050-12-31 | - |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镇江飞翔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千元罚款,属于针对船舶作业记录不规范的轻微合规处罚,涉及内河防污染管理范畴。该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造成实质影响,但也警示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油类、有毒液体及垃圾处理的台账记录要求,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