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荣科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多份诉讼材料,涉及原告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作为被告之一被主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涉案本息合计27501.14万元。本次诉讼所涉担保属于公司前期已披露的总额7.85亿元的6笔违规担保事项之一,对应担保本金2亿元,为公司自查发现的违规担保事项的第3笔,不存在新增未披露违规担保案件。
本次案件案号为(2026)辽01民初336号,目前处于尚未开庭审理阶段,原告方共将15名主体列为被告。根据公告披露的原告诉讼请求,除要求主债务人沈阳锦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外,还主张对两处抵质押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要求包括ST荣科在内的多名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次诉讼对应的金融借款相关核心安排如下:
| 事项类型 | 具体内容 |
|---|---|
| 主贷款合同主体 | 抚顺银行开发区支行、沈阳锦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贷款本金 | 2亿元 |
| 贷款初始期限 | 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
| 初始贷款利率 | 固定年利率8.5% |
| 贷款展期后到期日 | 2025年4月25日 |
| 逾期后罚息/复息利率 | 年利率8.5%上浮50% |
| 已办理抵押资产 | 成都洲际宜科名下位于温江区的359套不动产,合计建筑面积24006.08平方米 |
| 已办理质押资产 | 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ST荣科13652.90万股普通股 |
ST荣科在公告中表示,经内部核查,公司档案中不存在案涉《保证合同》的相关原件或复印件,也没有对应担保事项的用印记录,该事项从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属于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控制时期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违规担保。公司将向法院主张该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目前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梳理相关事项,积极应诉并与相关方协商争取免除上市公司责任。
对于经营层面的影响,ST荣科明确说明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履行披露义务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3603.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4%,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由于本案尚未开庭,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时无法准确评估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后续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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