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为(2026)鲁01民初337号,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方面,原告/上诉人为李某,被告/被上诉人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黄某、宋某1、宋某2、郭某、董某、方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国美贸易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国美定制(天津)家电有限公司、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天津鹏盛物流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09:00。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有6则,其中,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公告4则,案由为“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1则,案由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公告1则。(仅统计天眼查有案号情况)
| 案由 | 数量 |
|---|---|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4 |
| 申请破产清算 | 1 |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1 |
| 合计 | 6 |
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近一年开庭公告如下: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法院 | 原告/上诉⼈ | 被告/被上诉人 | 开庭时间 |
|---|---|---|---|---|---|---|
| 1 | (2026)鲁01民初33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李某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黄某、宋某1、宋某2、郭某、董某、方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国美贸易有限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国美定制(天津)家电有限公司、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天津鹏盛物流有限公司 | 2026-10-27 09:00 |
| 2 | (2026)沪74民初59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杨某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7-03 09:00 |
| 3 | (2026)苏民再91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大连宏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国贸中心大厦有限公司、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华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05-07 09:00 |
| 4 | (2025)沪74民初308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谭某、曲某、程某、尹某、史某、任某、耿某、朱某、王某、吴某1、杨某、陈某、路某、孙某、吴某2、沈某 |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6-01-27 13:30 |
| 5 | (2025)苏05民初102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夏某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1-05 13:30 |
| 6 | (2023)沪03破983号 | 申请破产清算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5-09-10 14:30 |
公司简介
资料显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成立日期1993年4月10日,上市日期2011年12月12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投资交易业务43.48%,财富管理业务41.41%,投资银行业务10.03%,资产管理业务4.43%,其他(补充)0.65%。
东吴证券所属申万行业为:非银金融-证券Ⅱ-证券Ⅲ。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参股基金、低市盈率、破净股、券商、期货概念等。
截至6月30日,东吴证券股东户数9.82万,较上期减少9.99%;人均流通股50614股,较上期增加11.10%。2026年1月-6月,东吴证券实现营业收入57.51亿元,同比增长29.88%;归母净利润24.20亿元,同比增长25.32%。
分红方面,东吴证券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97.77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42.63亿元。
机构持仓方面,截止2026年6月30日,东吴证券十大流通股东中,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512880)位居第三大流通股东,持股1.22亿股,相比上期增加544.55万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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