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浙江维康药业(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78,证券简称:维康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已正式取得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本次变更事项为生产负责人调整,相关审批流程已全部依法完成。
据公告披露,本次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12月11日,许可证其余核心登记信息、生产地址与生产范围均保持合规延续状态,仅生产负责人由原丁京伟变更为孟召光。本次变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范畴内的常规人事调整,相关手续均符合药品监管部门的资质管理要求,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当期及后续经营业绩产生重大波动。
本次换发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心登记信息如下:
| 登记事项 | 具体内容 |
|---|---|
| 企业名称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2号 |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1007047968289 |
| 法定代表人 | 刘洋 |
| 企业负责人 | 刘洋 |
| 生产负责人 | 孟召光 |
| 质量负责人 | 纪晓燕 |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有效期至 | 2030年12月11日 |
| 许可证编码 | 浙20000144 |
| 分类码 | AhzyCh |
| 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 | 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2号: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丸剂(滴丸)、滴剂(胶囊型)(仅限注册申报使用)、片剂、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 |
维康药业方面提示,本次资质变更属于常规经营事项,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相关公告内容,注意投资风险。目前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已留存公司备查,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药品生产监管要求持续开展合规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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