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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后厨工作时嫌刀碍事随手一扔,竟意外刺死共事的前夫,被判3年2个月

去年5月,在熟食店后厨工作的女子陈某甲因嫌水池上的尖刀碍事,便拿起刀往冰柜的方向扔去,不想刚好刺中与其共事的前夫,后者因心脏破裂大失血死亡。

9月9日,观察者网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法院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3年2个月。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某甲和被害人某甲曾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双方于2025年1月9日协议离婚,离婚后仍共同居住生活。

经审理查明,2025年5月29日8时许,被告人陈某甲在尉氏县大桥乡通院村“满口香”熟食店后厨工作时,因其嫌水池上的木柄单刃尖刀碍事,便拿起该刀往冰柜方向扔去,扎中同在后厨工作的某甲胸部,造成其心脏破裂大失血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甲同他人一起将被害人某甲送往某医院抢救。2025年5月29日10时许,尉氏县公安局干警在某医院急诊科将被告人陈某甲传唤到案。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陈某甲无犯罪前科,和被害人某甲离婚后还在共同生活,双方之前无大矛盾,事后和他人一起将被害人送至医院,可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甲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陈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陈某甲系初犯,案发后同他人一起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可酌情从轻处罚。指定辩护人据此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成立,予以采纳。

一审法院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3年2个月。作案工具木柄单刃尖刀一把,由办案机关尉氏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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