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胡有泉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本次海事部门公开相关处罚信息,旨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的公示监督效力,引导所有水上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保障内河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胡有泉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2036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622*******285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8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胡有泉,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20364-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622*******2858,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胡有泉成立日期2023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胡有泉,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宜春市高安市中汽森泽物流园114栋18号(江西宝刚汽运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内)。
综合点评
本次镇江海事局对胡有泉作出的千元罚款,是针对未按规定航路航行的合规警示,严格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作出,处罚力度较轻且履行了法定从轻情节适用规则。该处罚属于个体轻微航行违规处置,未涉及相关经营主体的重大合规风险,也不会对对应航运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实质性影响,仅起到督促航行人员严守航路规则、强化内河航行安全意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