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国家标准《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GB/T 27963—2026)。该标准旨在科学评价室外环境对人体冷暖的综合影响,为公众出行、城市宜居评价和健康环境建设提供统一规范的技术依据。
本次修订聚焦体感量化、等级划分、场景适配等核心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核心指标科学量化。采用有效温度指数(ET)作为统一评价指标,综合日平均气温、相对湿度、风速、日照时数四类规范气象观测数据,精准反映室外多要素共同作用下的人体冷暖感受,评价结果更贴合真实体感。二是五级分级清晰合理。按有效温度指数划分为寒冷、冷、舒适、热、酷热五个等级,明确各等级数值区间,其中6℃至23.5℃为舒适区间,分级过渡平滑,避免小幅天气波动出现评价跳变,舒适日数统计更符合实际感知。三是多维评价覆盖全面。支持单站点、区域两类空间尺度与单日、旬、月、季、年等全周期时间维度评价,既能服务公众日常出行参考,也可满足城市规划、康养旅游等领域的宜居性评估需求。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中国气象局加强标准宣贯,推动评价结果在气象服务、城市规划、康养旅游等领域广泛落地应用,让气候舒适度评价真正走进日常生活,服务公众出行与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