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9月07日,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王钻公务安排无法现场出席主持,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杨静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5人,代表股份71320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9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1665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4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49654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496%。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2人,代表股份数量3189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出售资产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股)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终止出售资产事项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71102021 | 99.69% | 217200 | 0.30% | 1200 | 0.00% | 0 | 0 | 通过 |
| 1.00 | 《关于终止出售资产事项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2971446 | 93.15% | 217200 | 6.81% | 1200 | 0.04% | 0 | 0 | 通过 |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叶涛律师、郑舒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备查文件包括《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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