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云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规划》,按照“近期排危、中期更新、长期提质”原则和“微改造、优业态、重效益”理念,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高质量谋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走好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城市高质量发展之路。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城市更新政策框架初步搭建,城市体检卓有成效,承载能力大幅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省累计开工城市更新项目8600余个,完成投资超6600亿元,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6万个、城市危旧房1.05万套(间)、城镇棚户区18.09万套、城中村70个,惠及城镇居民约390万人,全省城市更新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虽然面临体制机制不完善、资源挖掘利用不充分,“四好”建设管理水平不高、多元投融资体系不健全等短板不足,但也存在生态宜居、资源禀赋优越,以及区域功能定位、国家政策支持等诸多机遇。
《规划》明确,到2030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基本形成,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城市生活空间更加宜居、承载能力更具韧性、文化特色更加彰显、建设治理更加智慧,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为此,《规划》部署了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有序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高质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积极开展完整社区建设等10大重点任务。
危旧房改造兜牢安全底线。《规划》要求建立动态排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C、D级危险住房实施改造,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对居住在D级危险住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困难群众,可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解决住房困难。“十五五”期间累计完成城镇危旧房改造1.8万套(间)。
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升级。重点对建成20年及以上的城镇住宅小区开展专项体检,落实“一连一拆五改五完善”要求——连片改造,拆临拆违,改管网、改道路、改绿化、改车位、改线缆,完善“一老一小”设施、文体休闲设施、便民商业设施、智慧安全设施、长效管理机制。规划期内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0.3万个。
存量资源盘活激发新动能。规划提出积极挖掘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闲置低效资产,推动存量房屋功能转型、混合利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城镇老旧小区及城中村周边的闲置房屋交由街道、社区统筹,推动闲置房屋出租使用。
同时,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消防和结构隐患突出的城中村实施改造;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昆明、曲靖、安宁、蒙自等一批高水平“透明城市”建设;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要求,系统保护城市独特历史文脉。
《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机制、引导多方参与、强化督促评估,明确了土地、财税、金融等要素保障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企业债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产品,拓宽融资渠道。
云南日报-云新闻记者:陈晓波
编辑: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