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通知》印发,自9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支持我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国有土地上符合条件的老旧住房自主更新。
适用于三类住房
产权清晰、不存在违法建设,经鉴定属于C级、D级危险住房的;
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等非成套住宅;
年久失修、安全隐患较大等其他老旧住房。
三种更新模式
原拆原建模式,指老旧住房片区整体拆除重建;
改扩翻模式,保留房屋主体结构,改善户型、增加面积等;
整治提升模式,不改造房屋主体结构,综合实施加装电梯、配套设施完善、绿化提升等。
可获财政奖补
坚持“产权人出资为主、财政奖补为辅、社会资本补充”原则,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有关政策性资金。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住房自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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