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榆社发布)
为了准确掌握2027年度资助对象数量,及时精准申请年度扶残助学资助资金,确保应资助尽资助,根据《山西省扶残助学圆梦工程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7年度扶残助学圆梦工程拟资助对象调查摸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残疾人大学生。具有榆社县户籍、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单考单招、对口升学或保送录取,就读于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
(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具有榆社县户籍、通过参加普通高考或保送录取,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
(三)硕士研究生。具有榆社县户籍,参加国家统招或保送录取,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人硕士研究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硕士研究生。
其中:榆社县户籍指参加普通高考、单考单招、对口升学、保送录取或国家统招时的户籍为榆社县户籍(被学校录取后户口迁出的不影响资助)。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的户籍,须与父(母)亲或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如不在同一户籍上,需提供相关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对资助对象户籍有疑义的,可与同级公安部门进行核实。困难残疾人家庭是指申请资助大学生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持有有效的残疾人证,且在市级残联审批时,为“低保信息系统”内在保的低保对象或者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另外,对于通过现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仍无法准确确认学生来源的(比如,困难残疾家庭子女大学生中的对口升学大学生;专升本大学生等),需提供学生准考证或由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提供相关学籍档案资料复印件。
二、不纳入资助范围对象
(一)已享受免交学费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
(二)参加成人教育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
(三)同一年度已享受过政府其他学费性(不含奖学金)优惠政策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
三、资助标准
大专生每人每年4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
四、资助年限
为确保资助公平公正,鉴于有休学、病休、延迟毕业等情况,资助时限统一确定为:大专期间最多资助3年,大学本科期间最多资助4年,硕士研究生期间最多资助2年(包括“十四五”期间资助年限)。
五、严格时间节点
2026年度入学新生,可先依据“录取通知书”或在线录取截图申请申报,待入学后务必补齐“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交纳学费凭证”等有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或者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务必于9月18日前携带附件所列资料清单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城区)残联申报,经各乡镇(城区)残联对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县级残联。
联系电话:0354-6630078
榆社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09月04日
资助对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一、残疾人大学生资助对象(包括硕士研究生)
1、山西省扶残助学圆梦工程残疾人大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学生证、银行卡(信用社)、交纳学费凭证(发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本人签字加按手印)、确认学生来源的证明材料(准考证或由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提供相关学籍档案资料复印件)。
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资助对名象(包括硕士研究生)
1、山西省扶残助学圆梦工程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信用社)、交纳学费凭证(发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残疾人家长和子女大学生签字加按手印)、。
4、家庭户口簿(首页与残疾家庭成员页复印一张纸上,首页与子女大学生页复印一张纸上,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由公安系统出具的相关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残疾人证、低保户或低保边缘家庭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必需证明父(母)亲或监护人是低保或低保边缘户)、确认学生来源的证明材料(准考证或由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提供相关学籍档案资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