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郭龙因船舶航行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被杨浦海事局罚款200元 海事安全操作合规需重视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郭龙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针对通航关键水域航行安全管控的常规执法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纳入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将对当事人后续海事相关作业的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郭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15*******9019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42000760-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4
作出处罚机关杨浦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郭龙,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在进出港口、锚地或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等特殊通航水域时,未落实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的航行操作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760-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115*******9019,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各类船舶航行至上述重点管控通航水域时,必须严格遵守航行操作规范,强化瞭望值守、保持合规安全航速,共同维护辖区海上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郭龙成立日期2013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郭龙,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宁明县爱店镇开发一区。


事件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涉事个人郭龙作出200元小额处罚,案由为船舶航行关键区域未落实瞭望、安全航速要求,严格契合现行海上交通安全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该处罚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严守航行操作规范,强化重点水域航行安全意识,对规避通航风险、维护辖区海上通航秩序具备明确的合规引导意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郭龙因船舶航行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被杨浦海事局罚款200元 海事安全操作合规需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