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南通华祥航运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管理部门针对内河航行秩序开展常态化监管的落地举措,相关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将对该航运企业的海事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南通华祥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7112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3028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南通华祥航运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30280-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7112。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相关信息的公开也为辖区内航运企业规范航行操作、严守内河航行规则起到了明确的警示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通华祥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8月15日,法定代表人刘丽,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66号聚贤公寓1幢201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丽 | 90% | 450 | 2029-06-30 | 2022-05-16 |
| 2 | 陈建华 | 10% | 50 | 2029-06-30 | 2005-08-15 |
事件点评
南通华祥航运此次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处以1000元小额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本次处罚涉及的违法情形情节轻微,罚款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整体营收及核心资质造成实质性冲击,但也为公司敲响了航行合规的警钟,督促其强化船员航行规则培训,规避后续出现更严重的海事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