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常州市安顺航运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且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规行为涉及内河航行船舶的核心安全设备运维合规要求,直接影响涉事企业的内河航运作业信用记录。
此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指向内河船舶航行安全的关键管控环节,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作为海事部门动态监管船舶航行轨迹、身份信息的核心技术载体,其运行状态合规性直接关系到内河通航秩序的稳定,常州市安顺航运有限公司的此次违规行为也为同行业航运企业敲响了安全运维合规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常州市安顺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628Q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6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涉事主体常州市安顺航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628Q,违规行为明确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64-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该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常州市安顺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法定代表人陆兆华,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1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龙山路42-1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操学留 | 51% | 255 | 2018-12-30 | 2016-06-24 |
| 2 | 陆兆华 | 49% | 245 | 2018-12-30 | 2016-06-24 |
点评分析
此次常州市安顺航运有限公司因船舶AIS系统违规被海事部门处罚,虽仅1500元小额罚款,但暴露出公司日常船舶运维、合规管理存在明显疏漏。该处罚会被记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后续可能影响其船舶作业审批、资质核验等经营环节,警示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运维规范,避免小疏漏引发后续经营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