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邢长财因涉及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的相关内河航行违法情形,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邢长财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4日正式生效,相关处罚信息已纳入海事监管公开公示范畴,将对当事人的内河航行相关作业资质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邢长财 |
| 违法案由 | 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5037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1*******151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邢长财,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373-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1*******1518,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内河航行过程中按规定在指定甚高频通信频道守听是保障航行安全、及时接收海事调度指令的核心要求,相关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规范,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航行安全隐患及相应行政处罚。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涉事个人邢长财作出的2500元罚款处罚,是针对未按规定守听甚高频通信频道的合规警示,相关处罚严格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对应法规执行。该公示也为内河航运相关经营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从业者严格落实通信值守要求,规避同类违法风险,保障内河航行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