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韵诗等5名反中乱港分子就定罪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今日(3日)正式驳回上诉。
据香港01新闻报道,反中乱港分子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和何韵诗,因作为“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期间未按《社团条例》注册,早前被裁定“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名成立并处罚款。
该案指控5人在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作为该“基金”本地社团干事,没有在指明时限内注册。
5名反中乱港分子就定罪提出上诉,上诉庭去年12月审理该上诉案,今日(3日)正式驳回上诉。
上述5人长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活动,均有多项违法劣迹,其中何韵诗曾多次发表反中乱港言论,于2021年涉嫌利用报社平台发布煽动性文章,被以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逮捕。
审核 | 卢长银
编辑 | 徐璐明
校对 | 郝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