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
2026年5月23日21时42分许,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震雄工业园B区,广州泰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一名叉车司机在夜间作业时,因操作不当、未系安全带,驾驶叉车驶出道路边缘跌落坡道侧翻,被车辆顶棚砸压致死。
近日,坪山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正式发布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厂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导致的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经过:夜间未开灯、未系安全带,叉车驶出边缘侧翻
调查报告还原了事发经过。5月23日21时13分许,广州泰如公司叉车司机祝某海驾驶叉车从垃圾分解车间北门驶出,在车间门口短暂停留后,沿车间外围道路向西行驶,停靠后离开前往洗手间。
21时38分许,祝某海返回后再次启动叉车,行驶过程中未开启前照灯,仅依靠警示灯警示周边。
21时42分许,祝某海驾驶叉车左转弯驶入车间西侧坡道时,车辆右前轮驶出道路边缘,因落差悬空陷落,导致车辆重心失衡向右侧翻。祝某海未佩戴安全带,被甩出驾驶位后跌落坡道地面,随即被车辆顶棚砸压腰腹部位。
工友听到呼救后赶来,用铲车局部抬升倾覆车辆,于21时47分许将祝某海救出。120到场后将其送医抢救,次日9时05分许,祝某海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都市现场综合整理)死者:持证上岗,但安全意识不足
死者祝某海,男,51岁,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N1叉车司机)》和装载机操作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不属于无证作业。
调查认定直接原因为:祝某海安全意识不足,未辨识道路边缘安全风险,未系安全带、未开前照灯,夜间操作车辆驶离车间时未遵守操作规程。
调查报告明确:祝某海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都市现场综合整理)管理漏洞:临边无护栏、企业培训缺位、负责人履职不力
调查发现,事发坡道由发包单位绿建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动工建设,5月8日完工投入使用。坡道上部地面通道与斜坡存在高差,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识,直至事故发生时仍未完善。
广州泰如公司存在多项安全管理问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无落实监督考核记录;未开展叉车安全操作专项培训;未督促操作人员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发现并消除道路临边防护缺失的隐患。
广州泰如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黄某芳,被认定未依法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都市现场综合整理)
处理建议:公司及负责人面临行政处罚
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建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对广州泰如公司总经理黄某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行政处罚;对广州泰如公司,依据同法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调查报告指出:市市监坪山监管局坑梓监管所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外市流入的场(厂)内车辆未及时纳管,建议由市市监坪山监管局对坑梓监管所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