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庐江县联顺航运有限公司因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被芜湖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依规对外公示,相关违法事实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法定要求,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航运作业的资质核验、业务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庐江县联顺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09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2203009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芜湖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庐江县联顺航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1109,违法事实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22030091-1-1,芜湖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9月3日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旨在督促航运企业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相关规定,强化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执行意识,维护辖区内河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庐江县联顺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朱志祥,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38号鲍井新村23幢1层商铺3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朱志祥 | 70% | 700 | 2030-12-31 | 2009-05-19 |
| 2 | 朱金林 | 30% | 300 | 2030-12-31 | 2009-05-19 |
综合点评
庐江县联顺航运有限公司此次因违反内河航行通告相关规定被芜湖海事局处以2500元罚款,属于小额合规类行政处罚。该处罚警示公司需强化航行前的通告核查流程,补齐内河航行合规管理短板,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产生更高额处罚、影响航运业务正常开展,对公司完善日常运营合规体系具备明确的提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