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规定,我局结合第四普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现拟推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现将第八批齐齐哈尔市文物保护单位拟推荐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6年9月1日至9月7日止。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实名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拟推荐为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联系人:余海,联系电话:0452-2796703,邮箱:wwglydck@163.com 。
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8月31日
▌本文来源:齐齐哈尔市政府网 鹤城发布综合
编辑 | 唐阳 责编 | 张昌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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