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9月2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注销决定书,2025年12月29日,河北金融监管局作出《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冀金复〔2025〕396号),对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申请事项予以核准。彼时,河北金融监管局同意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增加注册资本2099.5200万元人民币,由6.9984亿元人民币变更为7.2084亿元人民币。
经核实,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未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河北金融监管局现对《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冀金复〔2025〕396号)中核准的申请事项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