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女子遭当街扒裤#:以暴力方式贬损人格或构成侮辱罪】#拍摄传播女子遭扒裤视频或违法# 近日,河北高阳县,两名女子当街打架,其中一女子裤子被扒掉,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当地警方回应称,“已介入调查”。县政府表示,“已将相关视频下架”。律师认为,本案中打人者以暴力方式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理论上构成侮辱罪,涉嫌刑事犯罪。此外,围观者现场拍摄并传播未打码的视频,属于散布他人隐私,涉嫌侵权。9月2日上午,@封面新闻 记者先后致电该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了解事件处理进展,两家单位以电话无法核查来访者身份为由,拒绝透露相关进展情况。对此,律师林斐然表示,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行拘或罚款;当街扒掉裤子,属以暴力方式贬损他人人格,情节较重的也可行拘或罚款。此外,还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因人格尊严严重受损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受害方可以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林斐然认为,强制剥夺衣物、暴露身体隐私,通过制造性羞耻感贬损人格尊严的行为,确是侮辱罪中手段恶劣的情形,已经不是普通口角、推搡。但在实践中,一方面侮辱罪原则上是自诉案件,就是需要受害方自己起诉;另一方面这种民事纠纷大多缘由复杂,可能未必会定刑事罪名。对于围观者现场拍摄并向网络传播未打码原始视频的行为,林斐然认为属于散布他人隐私,可处行拘或罚款;若存在恶意扩散、起哄闹事等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还可能按寻衅滋事行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