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树龙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通航秩序监管、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具体执法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主动履行船舶进出港法定报告义务。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树龙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402202003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1329*******391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沧州海事局 |
本次沧州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李树龙,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402202003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329*******3919,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机关为沧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树龙成立日期2015年4月13日,法定代表人李树龙,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广南县珠琳镇商贸街37号。
综合点评
本次沧州海事局对个人李树龙作出的5200元处罚,系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合规类处罚,仅涉及自然人主体,未关联相关航运企业经营资质与核心业务,不会对涉事航运相关主体的正常运营造成直接负面影响,也未触发行业性合规警示的连锁反应。